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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矶管理区2021年农资市场及虾稻经营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1-02-19 15:39:00 来源: 浏览:23413次

周矶管理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2021年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区直(驻区)单位,机关各科室:

《周矶管理区2021年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已经管理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8日


周矶管理区2021年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根据市《潜江市2021年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潜农整办〔2021〕1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区农资市场及“虾-稻”生产经营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农资市场规范化建设,推进农资诚信经营;强化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增加优质农资有效供给;强化农资使用环节管理,规范农资使用行为;强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持续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努力实现重点监管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100%,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为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1. 工作重点

  1. 保障三个安全

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确保不发生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农业生产事故。

  1. 抓住四个重点

1.抓住重点农资产品。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疫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水产苗种等7大类农资产品为主。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品种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未按规定检疫等违法行为。

农药: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违法添加农药、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兽药和疫苗:严厉查处生产经菅假劣兽药、禁用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特别针对小龙虾投入品市场禁用渔药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突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机具的监管,着力清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水产苗种: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深入查处未经批准登记备案或以备案号登记产品但标称有防治功能的“非药品”。

2.抓住重点区域。管理区区域内农资经营点、养殖经营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

3.抓住重点季节。主要是农业生产环节/小龙虾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用药关键期。

4.抓住重点门店。管理区区域内各经营门店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对互联网营销农资、物流配送农资、专业化防治用药和订单农业专供农资的监管。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专项行动

开展以虾稻投入品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民权益,为稳粮增收保驾护航。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地区、重点领域,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与周边乡镇互通、农资游商游贩、互联网领域、虾稻生产基地、瓜果蔬菜集中产区等进行重点监管,加大虾稻、瓜果蔬菜集中产区禁限用农资监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国家禁限用药物行为。实施高剧毒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区)农业投入品使用专项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指导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打联动

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促进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和质量检测三方机构形成合力。按照检测要求,有针对性地取样送检;同时,组织农业、兽医、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监督抽检中发现具有安全隐患的农资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加强农资价格监督,依法查处哄抬农资价格、恶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广告监管,对未审先播、虚假宣传等行为要坚决查处。

(三)狠抓案件查处

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首要任务,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建立上下联动的农资监管网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从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上级执法部门反馈,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推进社会共治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录入。多形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服务,普及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进一步健全农资商品准入制度,抓好主要农资产品登记备案工作,全面实施“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即进销货台账和进销货发票、销售农资商品信誉卡和质量保证书)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农资经营门店”建设标准,搞好示范试点,按照公开操作、自愿参与的原则,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农资经菅门店规范化建设。

四、分月调度计划

2-3月份:宣传发动。召开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会议,研究全年工作,安排部署春季农资市场及“虾-稻”生产经营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利用广播、横幅、专栏、下乡服务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 假劣农资识别和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

3-5月份:组织农业、市场监管、兽医、水产、公安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及“虾-稻”生产经营市场集中整治行动2-3次,召开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安排部署夏季农资市场及“虾-稻”生产经营市场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6-8月份:组织开展管理区夏季农资市场百日整治行动;召开区农资市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通报检查情况,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工作。

9-11月份:启动秋冬季农资市场及“虾-稻”生产经营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2月份:总结全年工作,通报全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理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管理区农业局、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副组长,水利科、财政局、前进社区、红旗社区、兴隆社区、畜牧兽医站、司法所、兴隆派出所为成员部门单位的农资市场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业局,张启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振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资市场整治日常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

通过广播、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形式,通过开展农业四下乡、红盾护农亮盾行动、春雷行动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假劣农资识别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社会、媒体监督机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部分农民群众作为农资市场及“虾-稻”生产经营市场整顿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监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多形式、多场合设置公开管理区农资打假监管举报电话或邮箱,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及时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监督举报电话:管理区农业局6767565,市场监管所:6766031。

附件:周矶管理区农资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矶管理区农资市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厚军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张启才 管理区农业局局长

王小巍 王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吴振卿 管理区水利科科长

许家盛 管理区审计科科长

袁生军 前进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

徐 东  红旗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

刘 力  管兴隆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牛文德 管理区畜牧兽医站站长

刘子文 管理区司法所所长

李圣新 管理区兴隆派出所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启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业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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